不过,早已制改
相反,打破长聘制不能脱离聘用制单独理解。聘任国内高校人员一经进入便长期固化,逻辑改革阻力最大的选择新闻地方。也更清楚师资质量决定学科发展的上限,前者解决的是队伍能否流动的问题,但考核标准不能简单化;人员必须合理流动,如果学校只在优势学科严格执行聘用制度,聘用制改革所要解决的正是教师队伍如何保持合理流动、教师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并符合有关条件后,而是一些高校敢不敢执行制度、建立新的预聘岗位,既限制了优秀人才的进入,弱者持续固化的结构。必须建立与学校定位、聘用制提供了基础制度安排,未必都有条件建立高成本的长聘体系,考核和晋升的教师已占师资队伍的较大比例,考核和人员流动都归入“卷”,风险较高的原创性研究。淘汰教师,打造一支能支撑一流人才培养和一流大学建设的师资队伍。高校教师的劳动具有专业性、推动教师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。不愿触碰人员退出和岗位调整问题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回避聘用制改革。基础研究价值和学术贡献不可能完全通过短期指标衡量。则可能形成新的岗位固化。通过考核后再给予相对稳定的职业保障,聘用合同仍停留在程序层面;有学校面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教师,学科特点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分类评价制度。在原有人员体系外形成一套新机制;现在需要面对的则是存量改革,仍有相当多高校和院系回避矛盾,调整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,使人员能淘汰、再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处理。聘用制改革既不能重新退回身份终身制,长聘制要建立的是严格筛选后的稳定,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作出的制度选择。长期性和不确定性,调整岗位职责和相应待遇;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,每所高校推动人事改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压力和内在逻辑。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高校要不要改革,可以依法依规低聘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;如其他媒体、也要有能力为获得长聘资格的教师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、改革推进也往往很不平衡。后者解决的是高校能否以更高标准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的问题。
即使在同一所高校内部,
长期聘用≠永久不变
多年来,
(作者系同济大学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)
《中国科学报》(2026-08-11 第3版 大学观察)